一、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项目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决算及内控审计机构选聘项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内容有:并表范围内母、子公司及其附属机构2026年度财务决算及内控审计(法定审计事项)、相关专业鉴证服务及增值服务等。
三、拟聘供应商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50 人。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6 家。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行业惩戒 1 次 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四、拟聘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1-12室
五、公示期限: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
六、采购方联系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yxny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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